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号:SHGS-2026-002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2,000元(含税)
(三)目的:旨在对珠海市四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税务事项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与评估。通过专业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税务申报与缴纳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要求,为公司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防范财务风险与税务风险。
二、服务内容要求
(一)财务报表审计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报表附注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会计政策的选用与运用的恰当性,以及财务报表整体列报与披露的合规性等。审计完成后,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特殊情况除外)。
(二)税务复核审计
对公司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等主要税种的申报与缴纳情况进行复核。重点审查纳税申报数据的准确性、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税款计算的正确性以及纳税申报与缴纳的及时性等方面,确保公司税务处理合法合规,出具详细的税务复核意见书。
三、服务时限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提交报告初稿及税务复核报告初稿。如因采购人原因需补充材料,提交时间可相应顺延,顺延总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四、报价金额说明
(一)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000元(含税)。报价形式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价格。
(二)报价范围
响应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总和,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差旅、税金、利润等所有成本。
(三)合同价格确定
最终合同价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除因采购人提出变更需求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五、交付成果与验收标准
(一)交付成果
1.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PDF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四份。
2.税务事项复核报告/意见书:出具2025年度税务事项复核报告或意见书,详细阐述税务复核情况与结论。
3.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书:整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提出针对性地整改建议。
4.审计工作底稿摘要及关键证据复印件:提供经整理归档的审计工作底稿摘要,以及关键证据的复印件,以便采购人查阅与核实。
(二)验收标准
上述成果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执业准则的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清晰,并通过采购人内部审核。报告存在疑问或需修改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直至采购人书面确认为止。
六、商务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总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金额即为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人民币含税价)。
2. 付款方式:分两次支付。
(1)中期款:供应商完成全部现场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及税务复核报告初稿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
(2)验收尾款:交付全部最终成果(含修改后的正式报告)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二)违约责任
1.延期交付:若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成果文件,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2.质量不符:如审计报告存在重大错漏、违反执业准则,供应商须无偿修正、重做,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3.保密违约:若供应商违反保密义务,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三)保密义务
供应商应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所有财务、经营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所有审计底稿、资料应在项目完成后返还或按约定销毁。
(四)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份数:正副本共3份,采购方持2份。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专业资质
具备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财务审计。
(三)信用记录
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八、响应文件构成
(一)响应书(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附件2)
(三)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执业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五)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截图(截图应清晰显示查询时间与结果)
(六)已有工作基础(近三年至少完成过1家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及税务审计项目,近三年完成1家有同类(如同行业、同规模)企业年度报表及税务审计项目、近三年完成1家有综合型多业务企业年度审计项目,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七)承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具有5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提供2025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八)项目团队介绍。项目负责人、核心成员列出姓名、职位、专业资质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九)服务方案(从审计目标、审计方法、风控措施、优化建议、数据保密等方面制定全面的服务方案)。
(十)报价单
九、采购联系信息
联系人:陈 萍
联系电话:1375001908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200号
十、资料提交方式及时间
(一)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有页需加盖公章。(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建议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
(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根据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签字、盖章后将正本彩色扫描形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
(三)提交方式:请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提交至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200号H次元 紫荆部行政楼402。
(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提交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17:30止(以材料送达时间为准)。
附件:1.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税务审计项目遴选响应文件(模板);
2.资格条件承诺函
3.资格审查表
4.会计师事务所选评分标准
珠海市四和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
